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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院管辖的范围是什么?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网 时间:2023-05-15 11:19:27

民事诉讼中院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一)重大涉外案件

1.争议标的额大。

2.案情复杂。

3.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1.主体众多。

2.标的额较大。

3.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重大的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

2.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海事法院的的级别相当于中级人民法院)。

一、刑事诉讼法案件移送管辖是怎样的

1.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2.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3.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二、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有哪些规定?

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如下:

1.中国人在我境内对外国人的犯罪的,其审判管辖,应当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管辖的相关规定处理。

2.外国人在我境内犯罪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

3.外国人在我境外对我国国家和公民犯罪的可以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则和立法精神作适当处理。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可以比照非涉外案件的管辖规定,由该中国犯罪嫌疑人出国(境)前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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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民事诉讼中院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涉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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