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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月0元”“免费保障”千万别信 天津银保监局发布防范保险诱导销售风险提示

来源:今晚报 时间:2021-11-08 14:57:54

天津北方网讯:人们在网上有时会看到“首月0元”“零首付”“免费保障”“抽奖获取”等互联网保险产品广告页面,一些消费者在未清楚了解保险内容、保费缴纳等情况下,便被“免费”诱导而投保。天津银保监局近日发布防范保险诱导销售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这种营销引流模式存在诱导营销、信息披露不当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易引发消费纠纷或投诉。

据介绍,从监管要求看,保险险种的条款和费率,应当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或批准。“首月0元”类的销售宣传行为,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问题。从营销方式看,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业内人士还从保险产品本身分析指出:一些“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

天津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保险产品时,做到明明白白买保险,清清楚楚享保障。首先在建议人们在浏览保险营销宣传页面时,注意了解发布营销广告主体、保险产品承保机构,看清保险产品类型、保障内容和收费方式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消费能力选购,不被“免费”营销宣传诱导购买了本不需要的产品。如对宣传界面内容不了解,最好不要随意填写个人信息或同意授权办理等操作,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其次是消费者如确有投保需求,应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对于未能明确展示保险合同条款等重要内容的销售页面,不随意点击确认。着重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费缴纳、风险提示、客户告知、投保须知、续保条件、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犹豫期和退保损失等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尤其是线上签约投保时千万不要图方便就“一勾到底”。最后一点是,消费者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应客观如实地反馈有关信息,避免因未能如实告知而影响保险合同效力。消费者隐瞒真实状况投保,如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容易产生理赔纠纷。(今晚报记者刘英潮)

(文章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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