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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获刑"?带节奏的人在"杀人诛心"

来源:网易 时间:2020-12-13 18:44:24

辛巴红了。

2020这个直播元年,直播带货产生了闻名全国的四个巨星,分别是罗永浩、李佳琪、薇娅和辛巴,他们四个人的一举一动,包括他们所推广的商品,都非常具有话题性,甚至他们的吸睛流量比很多一线当红明星还要强。加上疫情加速电商直播的发展,买东西几块钱要反复比较的数亿下沉市场消费者,成就了辛巴2020双十一累计销售额超过88亿。

但人红是非多,燕窝门事件出现。当红的辛巴,一举一动都备受行业与网友关注。有关燕窝的争议,十月底就开始发酵,相关时间线是这样的——

10月25日,辛巴旗下主播“时大漂亮”的直播间内售卖了一款为广州融昱公司的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直播间内价格为258元15碗,平均每碗17.2元。

11月初,陆续有几位收到货的博主,称该产品全是糖水,并没有看到燕窝。

11月6日,辛巴的团队辛选官方微博发布律师声明称,将对部分网络用户发布诋毁评论的侵权行为委托律师调查取证,采取法律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1月19日,微博博主王海提供了一份检测报告,报告揭露,该品牌燕窝蔗糖含量4.8%,而成分表里碳水化合物为5%。王海直称,产品“就是糖水”。

11月20日,辛选官方微博曾回应称:这款“茗挚”品牌燕窝产品推广时确实存在夸大宣传,向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诚挚道歉。同时,辛选控股提出先行赔偿方案,召回所有直播间售出的“茗挚”品牌燕窝产品,并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赔偿额度合计6千余万元。

12月7日,据辛选官方消息,截至6日中午已向27270名消费者完成近2400万元的赔付。

12月11日,辛巴旗下蛋蛋直播过程中,辛巴现身给直播间里的粉丝深鞠一躬,深表道歉。他首次正面回应了“燕窝门”事件说:没有一个人,一生不犯错,没有一个企业一生是完美的,有问题需要改进,改进才能更好!不管是谁的问题,我认为我们公司都有问题。

……

先不说辛巴的道歉表态和赔付行动,单单燕窝这种产品和行业,我是早就觉得就要出问题了。还记得9年前燕窝行业事件吗?2011年媒体报道浙江工商部门抽查发现,一些燕窝的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最高超标达350倍。事件曝光后,国家工商总局开始部署全国工商系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随后,中国检科院一直跟踪开展燕窝质量安全研究和燕窝准入注册技术支持工作,并开发建立了“中国燕窝溯源管理服务平台”,该平台于2013年12月25日上线运行。然而,该溯源体系并不等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20年10月16日,中国药文化研究会发布了鲜炖燕窝团体标准,该标准于今年12月6日开始实施。但该标准对于燕窝的具体用料和分级并没有确切的标准。总的来说,燕窝行业缺乏一个科学合理的国家标准,这也是燕窝市场长期鱼龙混杂的原因。

燕窝门事件中,辛选团队的选品把控不严是没跑了。带货直播,选品是多么重要。团队积极推进赔付工作是应该的,辛巴本人出面道歉也是应该的,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更是应该的。

进入12月,众多辛选用户也纷纷晒出了收到退赔款的记录,辛巴作为产品代言人的角色态度可以说得上端正,也表现出了应有的担当,事情会有一个妥善解决。不过舆论却更加蹊跷,一拨自媒体跟商量好了一样,一夜之间突然用辛巴“或获刑15年、无期”等标题党,搅浑水带节奏,居然能把主流媒体的节奏都带偏了。

更有自媒体发表了标题为《辛巴案或面临15年徒刑,相关股份跌停》的文章。类似文章和内容的出现,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居心叵测。仅仅就事论事而言,辛巴在事件中不构成刑事问题,对辛选团队所在公司是正常的行政调查。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黄伟律师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刑法140条针对的是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辛巴带货的行为应该是广告代言人的身份,如果这是他自己的店或者产品则可能会定性为产品销售者。

国家专门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制定的法律,并且在2018年12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法律很清楚了。辛选团队在选品、质检方面因为对燕窝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够,未能甄别出品牌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存在夸大宣传的内容,存在疏漏引发舆论风波。辛巴带着团队向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诚挚道歉,并切实推进赔付工作,是该做的,是责任与担当的落实。与此同时,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多部门根据舆情,已及时介入调查。

财新记者专门采访了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该局确实已介入调查,但说“立案调查”并不准确。法律界人士指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辛巴公司启动的调查属于行政调查,不是刑事立案,不存在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

那些别有用心的自媒体发布与传播的“涉刑”内容,稍微懂点法律知识的人一看就知道存在夸张、夸大成分,而且大有代替监管提前执法、舆论审判,“杀人诛心”的意味。现在看来,燕窝门事件中,一边是主播主动担责,积极赔偿6千多万;一边是举报者不依不饶,寻求法律层面更严厉的处罚甚至追究刑责的说法甚嚣尘上。乃至针对辛巴个人,有网友说一句辛巴加油就被很多账号围攻谩骂,一度网上出现“群殴”的语言暴力。

这些网络上的语言暴力“群殴”,显然是被严重失实的信息带了节奏。除了已经得补偿的消费者逐渐心安之外,辛巴也好,最早发现问题的女网友也好,都遭到了网络语言暴力的无差别攻击。主动赔偿被无视、个人隐私被起底、法律法规被忽略……网络背后,就像有一双双巨大的手,用所谓的“民意”把主播团队、生产企业、消费者推向越来越难以抽身的旋涡,却很少见到理性、客观、专业的法律角度来分析各方问题与责任。

根据艾媒咨询数据预计,2020年中国企业直播行业B端用户会超越120万家,2025年中国企业直播市场范围将超越260亿元。截至2020年6月,我国电商直播用户范围为3.09亿,占网民整体的32.9%。与此同时,直播电商相关投资数量及金额快速增长。

明眼人会发现,直播就是把商场的一个个柜台搬到了网上,还加了一些情景销售手法。直播间,就是一个系列产业链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向广大网友呈现。这里面,要分清楚的是,类似燕窝门事件,到底是直播带来的新风险,还是产业链上本身就有这些问题?出了问题,生产厂商、平台团队、主播个人,又分别依法承担哪些具体责任?保持依法用法的最后一份理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直播电商这个细分垂直行业出现的各种问题。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在人类社会不断重演,历史证明是解决不了实质问题的。直播电商发展迅猛,必须一边发展,一边规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纷纷出手整顿直播卖货中的虚假宣传、售后不力等营销乱象。辛巴和他的团队,确实不涉及刑事问题。但燕窝门事件付出了惨重代价,但辛巴必须喝下这一碗燕窝的“苦水”。辛选团队也必须要吸取教训,严格再严格进行选品把控,做好产品尤其是食品类产品的安全检测,在直播带货时对产品宣传要进一步务实,唯有这样,才能对自己、对品牌、也对千千万万辛选用户负责。

来源:天方燕谈 作者:燕子李三

来源:网易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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