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备案的N-乙酰神经氨酸和深圳市维琪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备案的β-丙氨酰羟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苄胺两个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将上述两个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Ⅱ。
此外,《目录》Ⅰ作更新调整如下:一是不再保留“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这一项目;二是对序号为01371、01372等原料的中文名称或者INCI名称/英文名称予以规范;三是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相应调整序号为04696、08970等原料的备注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