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手机报道 > 报道 > 正文

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情节都有什么?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吗?

文章来源: 法务网 发布时间: 2023-05-22 11:00:28 责任编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现也指主动如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

可供自首对象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更多>> 热点

更多>> 潮流

更多>> 报道

    更多>> 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