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漫月刊 > 首发 > 正文

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枉法裁判罪由谁立案?

2023-05-24 10:37:07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4.主观要件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

三、枉法裁判罪由谁立案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立案侦查。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公安机关都可以管辖。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动漫月刊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精彩推荐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