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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消纳之困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 编辑:刘梦飞 点击数:时间:2019-09-02
导读: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388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3.2%;其中光伏发电440亿千瓦时。简单计算可以得知,光伏发电量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11.34%,占全部发电量的2.63%。 每年都在增长的新增装机容量和发电量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388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3.2%;其中光伏发电440亿千瓦时。简单计算可以得知,光伏发电量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11.34%,占全部发电量的2.63%。
 
  每年都在增长的新增装机容量和发电量,蓬勃发展的光伏发电行业,为何却只有如此低的占比?
 
  并网门槛
 
  7月1日,是国家能源局给予2019年参与光伏竞价项目业主最后的电价填报时间,这也就意味着,随后,国家能源局将开启全国大排序,补贴目录也即将出炉。
 
  从竞价项目申报区域来看,共有24个省份的光伏电站参与了此次竞价。从各省主管部门公开数据及部分企业提供的数据来看,2019年光伏竞价规模TOP3分别为贵州、山西、浙江,规模均超过2吉瓦。其中,贵州以超过3吉瓦的规模位列第一。另外,竞价规模超过或者接近1吉瓦的省份共有11个,包括河北、江苏、江西、广东、陕西、宁夏等。
 
  从目前的信息看,2019年光伏竞价总规模并未达到30吉瓦,主要原因是电网消纳受限。日前,内蒙古、陕西、河北、天津、上海、山西等地的拟参与竞价规模都已相继出炉,粗略估计上述6个地区的总规模在6.5吉瓦左右。而贵州、江西成为今年光伏竞价大省,其中贵州的规模约为3.8吉瓦,是今年申报的黑马。贵州的价格申报,对今年全国竞价结果的影响将在1分钱以上。而江西拟参与竞价的规模接近4吉瓦,最终因消纳受限只有约1.89吉瓦参与全国竞价。被寄予厚望的安徽、河南则远不如预期,两省共计约为1吉瓦。据了解,河南的消纳空间更偏重于给风电,因此其上报规模远低于预期,这一规模主要给了分布式项目申报的空间;同为分布式大省的江苏、浙江,申报的竞价规模均为2吉瓦左右,其中江苏的项目申报显得尤为曲折。
 
  此前,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申报电价将成为影响今年新增装机规模主要因素。但从实际申报的情况看,电网的消纳能力已经成为影响各省参与竞价规模的重要门槛。据了解,山西省内上报项目7吉瓦、江西省内上报项目4吉瓦,河北省内上报项目3吉瓦,但最终都因为电网消纳被砍掉了一半以上的额度。
 
  据了解,大同一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在今年3月首次出现弃光限电,华电、正泰、英利、晶科、阳光电源、晶澳、中节能、招商新能源、中广核、国电投等10个项目均有一定程度的弃光限电,累计限电损失电量预估超过400万千瓦时。
 
  众所周知,领跑者项目一直是国家重点推进的项目。从各地区竞争选址到企业竞争优选再到产品选型,地方政府必须出台政策保证领跑者项目的用地、电网接入、电力消纳等。尽管如此,领跑者项目还是出现了弃光限电,可以发现,补贴的问题只是暂时的,成本降下来,补贴也不必依赖,而真正的“伤痛”是电网接纳程度,这才是限制光伏行业发展空间的首要因素。
 
  消纳之殇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微信号发布的信息显示,一季度,在国家加快推进平价上网且电价调整等政策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全国光伏新增并网装机520万千瓦,同比下降46%。截至3月底,全国光伏累计并网装机1.8亿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约5340万千瓦,占比提升至29.8%,山东、江苏、河北、浙江、安徽、河南6省装机均超过1000万千瓦。
 
  据报告,一季度,中东部和南方地区新增并网光伏装机283万千瓦,占全国新增总量的57%。截至3月底,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合计并网光伏装机8046万千瓦,占比与上年底相比提升0.6个百分点至44.9%,发展布局持续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转移。
 
  2018年12月,为更加有效地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建立促进消纳的长效机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制定了清洁能源消纳的工作目标,提出了七类共28条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
 
  《行动计划》按照“2018年清洁能源消纳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的总体工作目标,科学测算并细化分解了风电、光伏、水电、核电等各能源品种逐年的具体目标。为建立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确保实现消纳目标,《行动计划》从电源开发布局优化、市场改革调控、宏观政策引导、电网基础设施完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电力消费方式变革、考核与监管等7个方面,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一是从清洁能源发展规划、投产进度、煤电有序清洁发展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电源布局,合理控制电源开发节奏;二是从电力中长期交易、清洁能源跨省区市场交易、现货交易、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等方面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调节功能;三是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非水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清洁能源优先发电制度、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等方面加强宏观政策引导,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体制机制;四是从火电灵活性改造、火电最小出力与开机方式核定、自备电厂调峰、可再生能源功率预测等方面深挖电源侧调峰潜力,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五是从电网汇集和外送清洁能源能力、跨省区通道可再生能源输送比例、城乡配电网建设、多种能源联合调度、电网运行管理等角度完善电网基础设施,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六是从清洁能源的绿色消费模式、可再生能源就近高效利用、储能技术发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需求侧响应等角度促进源网荷储互动,积极推进电力消费方式变革;七是从清洁能源消纳的目标考核、信息公开和报送、监管督查等角度落实责任主体,提高消纳考核及监管水平。
 
  为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地取得实效,《行动计划》将强化清洁能源消纳目标的考核工作,重点包括:科学测算清洁能源消纳年度总体目标和分区域目标;弃水、弃风、弃光情况严重和核电机组利用率低的省(区、市),要制定本地区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的专项方案;组织具备接受外送清洁能源消纳条件的省(区、市),明确本区域消纳目标;明确新能源与煤电联合外送通道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总电量的运行比重目标,并实施年度考核。
 
  关于限电量统计的问题,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方面,目前部分媒体比较关注清洁能源限电率和限电量的“双降”,但限电绝对量与清洁能源的装机规模和利用水平均相关,随着我国清洁能源发展规模持续扩大,绝对限电量的横向对比意义减弱,限电量增大也不一定意味着利用水平降低,因此不宜使用限发电量的绝对数值作为评价指标,必须要从利用率的角度来考虑;另一方面,《行动计划》参考国际先进水平(风电利用率90%,光伏发电利用率95%),提出2020年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光伏利用率、水能利用率指标分别为95%左右、高于95%和高于95%,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同时,由于我国清洁能源发展规模逐步扩大,特别是集中连片清洁能源开发地区,即使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限发电量的绝对量也较大,容易引发炒作和误解。为此,参考国际经验对全网统计口径进行优化,对于风电、光伏以及水能利用率高于95%的区域和主要流域,其限发电量在合理范围内,不再计入全国限电量的统计范围。
 
  解决觅径
 
  中国电科院新能源中心室主任张军军表示,目前光伏在并网层面主要面临三个问题:并网特性、送出以及消纳。
 
  第一,光伏的并网特性是个纯技术问题,在2007~2009年间,风电接连发生大规模脱网事故,给光伏的接入并网敲响了警钟。随着2012年国家电网制定《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出台,光伏没有发生过类似风电的脱网事故,那么也证明在光伏并网特性上已经有可以解决的技术手段。
 
  第二,送出的问题根本上是规划的问题,一方面电网的规划在时间制定上滞后于电源的规划;另一方面电网在建设时间上也滞后于电源的建设,从而在时间和空间上造成电网和电源的规划不同步。随着近几年新能源送出的问题凸显,国家电网近3年在西北密集建设了6条特高压线路,解决电力送出问题。至于为什么可再生能源电量输送比例较低,这是因为新能源自身有波动性,从经济层面上来看,如果只输送新能源,特高压线路的可利用小时数将非常低。尽管是为解决新能源送出而建设的“高速公路”,但绝不会只跑新能源的“车”。
 
  第三,消纳是目前制约光伏发展的一道难题,消纳不只是规划的问题,还是全社会用电量和网源协调的问题。目前电源规划和用电量负荷之间存在着“僧多粥少”的情况,用电量负荷决定了消纳空间。这就涉及到新能源与传统火电甚至水电、核电如何“分蛋糕”的问题了。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指出,“消纳能力受限如果是技术问题,应当电网提出来,行业一起解决;如果是同火电‘分蛋糕’的问题,就应当‘对症下药’。”
责任编辑:刘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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